2008年2月21日

陳冠希:退出演藝圈 向父母、女性友人、全港民眾 道歉 (記者會)



以下為聲明全文(中譯):

我回到香港,一個人面對這一切,我從來沒有想過逃避,這幾周我一直和我的媽媽,我的的家人在一起,他們一直支持和幫助我。

我承認這次事件中的大多數照片都是我拍的,但是它們都是在很隱私的情況下拍攝的,而且我從來沒有想過向別人展示,毫無疑問,是有人非法從我這里竊取了這些照片,沒有經過我的同意,並在互聯網上惡意傳播,給這個社會造成了惡劣的影響,我非常遺憾。

我要向所有人為此次事件受到的傷害表達歉意,向相關的女士和她們的家人受到的傷害道歉,向我的家人道歉,我的父母道歉,最重要的是,我要向全香港人道歉,我衷心地毫無保留地表達我的歉意。

我知道這個時代的年輕人崇拜這個社會的偶像,但我不是榜樣,我希望這次的事件可以教育年輕人,我做出的事情並不是榜樣應該做的事情。

我決定,我將在全心全意履行完已經承諾的工作之後,退出香港娛樂圈,醫治自己的傷口和靈魂,我還會貢獻時間做慈善,然後我將永遠的離開娛樂圈。

我希望這件事能盡快結束,從照片流出的第一天開始,我就一直在配合警方,我感謝警方做出的辛勤工作。現在的當務之急是停止傷害,不要讓這件事陷入進一步失控的境地,以保護無辜的人和年輕人。我要求我的律師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幫助那些受害者。

最後,我要謝謝你們可以到這裏聽我的解釋,謝謝你們給我機會聽我的解釋,我希望你們可以原諒我,以及這件事帶來的傷害,我要再次向被牽扯到這次事件中的女士道歉,向她們的親屬道歉,向我的家人道歉,向全香港的人民道歉,希望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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